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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调解之花在商会绽放

    湖北省武汉城市圈商贸服务协会是由湖北省武汉城市圈的商贸企业及相关组织自愿组成的全省性、非营利性的经济类社会团体。商会成立于2011年11月23日,商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是湖北省工商联,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是湖北省民政厅。

    商会成立以来,始终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团结广大商贸企业,为加强武汉城市圈商贸企业的合作和交流,促进商贸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健康和谐发展,推动武汉城市圈的经济科学发展作出贡献。

    2011年12月8日,协会举行一届一次会长办公会,开始实行会长轮值制度。2012年8月,商会开始设立律师接待日,线上线下同步解答会员企业提出的各种法律咨询。同时在商会官网开辟了《法律维权》频道,商会人民调解及法律服务工作层在全国工商联交流分享,同时商会与武汉同心律师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由同心律师团成员律师为商会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商会成立伊始,即由武汉市十佳律师事务所之一的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担任商会监事长单位,由武汉市政协委员、武汉十大杰出青年许方辉主任担任商会监事长。为武汉城市圈商会的健康运行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根据湖北省工商联、湖北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鄂联【2018】42号)文件精神,2018年8月24日,武汉城市圈商贸服务协会召开商会二届二次理事工作会议暨二届五次会长办公会议,会议上湖北省武汉城市圈商贸服务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宣告成立,这是湖北省省级商协会组织中成立的首家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会议一致推举武汉市政协委员、法律界名人、商会监事长、湖北我们律师事务所主任许方辉为调解委员会主任。

   商会开展人民调解工作,是社会治理内容和形式的创新,开展商会人民调解工作,不仅能及时有效预防和化解非公有制企业之间和企业内部矛盾,促进会员企业的发展,而且在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提升社会治理能力、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起到独特作用。

    武汉城市圈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的主要调解对象包括:商会会员之间、会员与第三人之间的民商事纠纷,商会会员与服务对象之间的服务纠纷,商会会员与员工之间的劳动争议纠纷,以及适合人民调解的其他民间纠纷。同时,积极承担商会纠纷排查、协助规范商会治理、宣传法律法规等职责。

    在武汉城市圈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正式成立后,我们将继续在省工商联的指导下,服务商会会员企业,为会员企业提供政策、信息咨询、法律援助、企业改革、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市场开拓、招商引资等方面相关的法律服务。解决商会企业发生内部劳动争议,坚持以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节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工作,推动会员企业内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的建立,及时有效处理了企业内部的劳动合同争议,推动了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同时也营造构建了和谐劳动关系的良好环境,为商会的科学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在商贸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后期工作中,我们期望得到湖北省工商联、省司法厅、人社厅等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支持。组织下属企业定期进行培训和内部学习交流,加强舆论宣传和推广工作,促进企业对调解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引导企业和内部员工在涉及争议事项时提交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处理。